登报案例
清算公告
XXXX有限公司已经股东决议决定提前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公司已成立清算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本公司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视为放弃债权。特此公告
联系人:某某某,联系电话XXX-8XXXX381,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