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判决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60  更新时间:2018-6-22 7:34: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XX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XX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苏 0583 民初 4XX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