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送达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30  更新时间:2018-6-22 7:35:4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XXX有限公司、 XX: 本院受理XX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