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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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58 更新时间:2018-6-22 7:38: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XX: 本院受理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裁定书等。 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3 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 逾期将依法判决。
X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