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36 更新时间:2018-6-22 7:43: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XX: 本院受理XX和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苏 0583 民初 14026 号民事判决书。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