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告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69  更新时间:2018-6-22 7:50:5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告 知 书
东肖镇后田村 “水旺厝” 相关产权人及继承人: 东肖镇后田村 “水旺厝” 属龙腾南路二期 (湖洋寨村-后田村) 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 对涉及该 “水旺厝” 的房屋相关产权人及继承人, 请于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逾期未来办理, 本公司将报相关部门按相关流程与XX等7人签订协议并给予支付补偿款, 实施拆除。如需现场复核及调解的请及时与征收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 0597-28XXXX, 以便做好相关工作。特此公告。
XX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