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仲裁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66  更新时间:2018-6-22 8:05: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XX仲裁委员会
公  告
XX:
本委员会受理申请人XX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为被申请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依法作出缺席裁决,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XX仲裁规则》第六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
    XX仲裁委员会(2017)XX号裁决书。申请人XX开发有限公司为胜裁方,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