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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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66 更新时间:2018-6-22 8:05:2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XX仲裁委员会
公 告
XX:
本委员会受理申请人XX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为被申请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依法作出缺席裁决,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XX仲裁规则》第六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现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
XX仲裁委员会(2017)XX号裁决书。申请人XX开发有限公司为胜裁方,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