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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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06 更新时间:2018-6-22 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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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因遗失XX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支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票号 XXXXXX, 金额为 100000 元, 出票人XX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收款人XX工程有限公司, 出票日期 2017 年10 月 17 日, 到期日 2018 年 4 月 16 日,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 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 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XX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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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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