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吸收合并公告登报参考案例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75  更新时间:2019-3-9 9:05: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于20XXXX日作出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XXXX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存续,XXXX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销,XXXX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债权债务由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烦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45)日内,持合法有效债权凭证与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如下人员联系,并由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XXXX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债权认可。特此公告!
XXX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XXXX医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