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是发行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县及昌吉、吐鲁番、克拉玛依、石河子等地区的晚报,由乌鲁木齐晚报社发行。日发行量25.4万份(2006年)。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乌鲁木齐晚报
主办单位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
创刊时间
1984 年1月 1 日
出版周期
天天
本段性质
《乌鲁木齐晚报》是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的机关报,是市委直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是一级法人组织。
本段概况
《乌鲁木齐晚报》创刊于 1984 年1月 1 日,历经 20 年发展历程,创造无数次报业奇迹。作为乌鲁木齐市市委机关报,乌鲁木齐晚报以真实、权威、严禁的办报态度,成为西部新疆首府城市最具影响力和综合实力的主流媒体。
《乌鲁木齐晚报社》依托西部城市发展的新鲜力量,拥有印刷能力在西部属领先水平的印刷厂和涉及多种经营的经济实体 4 个,人才优势和经济规模等综合实力,在新疆传媒行业中位居前列。
《乌鲁木齐晚报》拥有全疆最广的发行覆盖网络。2004 年 3 月,乌鲁木齐晚报将启动乌鲁木齐、哈密、吐鲁番、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七城市联动发行。
《乌鲁木齐晚报》拥有全市 350 个阅报栏、 150 个阅报亭,在市区出租车及每日出入疆火车、飞机指定投放,仅流动阅读人群就达 128 万人之多,是西北地区发行网络覆盖最丰富的报纸媒体。
维文版
《乌鲁木齐晚报维文版》是目前西北地区发行量最大的民语生活类报纸,在占全疆 50 %的少数民族群体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乌鲁木齐晚报维文版》报纸随汉文版报纸同期发行,乌鲁木齐晚报维文版报纸是新疆少数民族消费者获取市场信息的重要渠道,它影响着极具潜力的全疆少数民族消费市场走向,具有非常有价值的广告投放空间。
发展历史
《乌鲁木齐晚报》(汉、维两种文版)
1984年1月1日正式创刊。汉文报头沿用1958年郭沫若同志为当时《乌鲁木齐日报》所题写的报头,只是另取其手书"晚"字以代"日"字。同日创刊的《乌鲁木齐晚报维文版》是我国第一家少数民族文字晚报。两种文版均为4开4版,周一至周六出版,通过邮局发行,定价《乌鲁木齐晚报》每份0.02元。
1986年10月,晚报及印刷厂搬入青年路20号现址。
1992年12月,华光V型激光照排系统投入运行,标志着晚报印刷告别了"铅与火"。
1993年1月1日,《乌鲁木齐晚报》汉文版由4开4版扩为4开8版。
1994年1月1日,《乌鲁木齐晚报》维文版由4开4版扩为对开4版。
1995年10月5日,晚报业务大楼交付使用。
1999年12月,新闻采编流程管理系统投入运行,《乌鲁木齐晚报》实现办公自动化。
2000年1月1日,《乌鲁木齐晚报》维文版由对开4版扩为对开8版。
2001年1月1日,《乌鲁木齐晚报》汉文版由4开8版扩为4开24版。
2002年4月16日,《乌鲁木齐晚报》汉文版由4开24版扩为4开36版。
2003年1月1日,《乌鲁木齐晚报》汉文版改为自办发行。维文版仍为邮发自发相结合。
办报方针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经济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服务。
办报宗旨
汉文版: 坚持党性原则,提供百业信息;关注百姓生活,反映市民心声。
维文版:努力追求机关报的权威性、严谨性、准确性与晚报的可读性和知识性的完美结合。以讴歌改革开放、报道建设成果、传递百业信息、鞭挞丑恶现象为己任。
便民服务
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变更公告、股权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离职声明、商业声明、合并公告、迁坟公告、法院公告、仲裁委公告、公证处公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寻人启事等各类启示公告、招聘广告、报花广告、栏花广告、产品工商广告、企业宣传软文广告、楼盘广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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