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登报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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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09 更新时间:2024-5-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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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
临汾XX有限公司:你单位晋XX号车因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一案。 本机关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上述行为实施处罚罚款 XX元。 并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告《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交法(17)处罚【2023】XX号,你应于 2024 年 4 月 5 日前向北京市工商银行缴纳罚款,至今未缴纳。现催告你于催告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将罚款 XXXX元,加处罚款XXXX元,合计罚款XXXX元缴至北京市工商银行大兴支行。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京交法(17)催告【2023】XXX号。 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经过 30 日逾期视为送达。领取上述文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10-692XXX)。特此公告。
北京市XX交通局
2024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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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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