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送达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54 更新时间:2018-6-22 热 ★★★ |
|
|
XX: 本院受理XX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 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前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裁判。 XX人民法院
|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康红艳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
|